石家庄市教育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通知精神和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的扫黑除恶工作,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摸排举报扰乱、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认真的摸排举报线索,使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三、摸排举报线索重点内容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院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发动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认真摸排、发现,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教育系统内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为以下涉及黑恶势力线索:
(一)是否存在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学校周边是否有敲诈勒索学生,向学生索要财物的黑恶势力人员;
(三)学校是否有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情况;
(四)学校建筑施工过程中,有无黑恶势力干扰、阻挠学校建设施工等违法犯罪情况;
(五)在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市属各高校,有无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六)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线索的摸排举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30日前)。市教育局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二)摸排举报实施阶段(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涉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举报并建立台账。对摸排出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黑恶势力犯罪。
(三)督导检查,建章立制(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底)。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学校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考核奖惩机制。通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省、市委对此次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举报不到位,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