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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xiaoba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19-04-29 17:07:08

 裕教党[2019]2号

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党组

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社会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按照省教育厅要求2019在全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党组

                                20194月22日

 

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配合“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活动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要求,决定2019年在全区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零容忍”态度,通过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解决学生家长关注的突出问题,营造有利于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二)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为主题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责任意识,打消教师侥幸心理;每学期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并列为新入职教师上岗前的规定动作;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印发《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在学校明显位置和网站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和邮箱;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对查实的违规案件一律及时通报和上报,每年要向区教育局详细报告有偿补课整治整体情况;通过校园网、全体教师大会、家长会、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大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以上工作要求,将作为区教育局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的主要内容。

四、主体责任

(一)中小学校中小学校对本单位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监管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校长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负分管责任;分管部门职责不清的,校长负分管责任。学校是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实施“一岗双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教师签订《承诺书》后再进行有偿补课的,校长负监管责任;教师没有签订承诺书,校长属于失职。对于学校未履行相关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校长负主要责任。对于本学校教师出现问题的,要严肃处理责任人和相关主管领导。

(二)教师。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记入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是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特级教师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要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如涉及到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除按在职教师职务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给予调离岗位处罚。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起至11月基本结束,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明察暗访、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 宣传动员(4月中旬-4月底)。各学校要组织以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为主题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责任意识,打消教师侥幸心理。学习宣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要进一步重申禁令,始终保持对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重申教育部“六个严禁”和有关师德“十条禁令”要求,让广大教师切实理解禁令内容,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自觉抵制并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认真开展在职教师“承诺、亮诺、践诺”活动,每位教师都要与学校签订《全面落实“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倡导在职教师以实际行动践行诺言,制定具体措施进行考核评价。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学校和教师自查、对学生及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认真排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坚决杜绝利用小饭桌、托管班等隐蔽形式从事有偿补课,坚决防止和制止在职教师强迫学生参加在线教育,或为在线教育提供生源,或因参加在线教育影响本职工作等行为发生。

(三)督促检查(5—9月)。区教育局将成立专项检查组,不定期、多频次对各学校及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区教育局按照管理权限,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一经核实,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纪律处分;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同时,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四)明察暗访(6—10月)。学校要列出问题清单,包括校长重视程度、问题台账建立、整改措施完成、主体责任落实以及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举措等内容。对清单所列问题逐项销号,及时整改到位。区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特别是对于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和关键节点,对于投诉比较集中的重点学校和教师,会加大明察暗访、调查核实力度。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11月)。各学校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的突出问题、重点案例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同时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主要总结经验做法、取得效果。各学校要组织一次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展,邀请学生和家长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工作专班,由赵玉秋局长作为组长,交流培训科、教育科、党政办公室、安全科等科室参加,联合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把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摆放到学校工作突出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个环节,融入到依法治校、文明校园建设、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去。

各学校每月1日前向区教育局交流培训科报送上个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案例查处情况,区教育局汇总整理后上报市教育局。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各学校要根据本地实际,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区教育局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教育专项督导范围和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把治理有偿补课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学校评特色、上等级和年检的重要内容。各中小学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

裕华区教育局对外公布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的举报监督。

举报电话:86578976、86578970、86578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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