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语〔2018〕3号
石家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继续大力开展
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市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2017〕5号)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制定的《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纲要(2012—2020年)》精神,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市教育局、市语委研究决定,继续大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广泛开展诵读、书写、讲述中华经典文化系列活动,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培养学生诵读、书写及讲解经典的能力,增强青少年的中华文化认同感和国家认同感。
二、活动主题与内容
(一)开展围绕纪念日、重要节日为主题的诵写讲活动。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共同精神追求。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挖掘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举办“我们的节日”诵读活动,增强学生的家国情怀,传承中华文脉。
(二)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一是各学校通过社团活动的形式,吸引爱好诵读的学生组建经典诵读社团,定期排练节目。二是利用校园广播站定期诵读国学经典,弘扬中华美德,激发学生收听和参与的兴趣。三是进行校园内的阅读文化环境布置,用诗文,用书画装点学校走廊、墙壁。四是结合学校道德讲堂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从道德模范和经典道德文章中汲取营养,塑造学生高尚的思想品德。
(三)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进基层活动。积极推动经典诵读活动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镇。各学校采取“小手拉大手,儿童带家长”等方式,带动广大学生家长积极参与经典诵读活动。引导家庭设计“亲子共读”记录表、制定“亲子共读”计划,形成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经典的习惯。通过全社会共同参与,不断扩大诵读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优秀作品评选展示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优秀作品评选展示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报道诵写讲活动动态,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效。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有力有序推进。做到有人管,有人抓,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做到学年有计划,学期有方案,班班有特色,活动有成效。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诵写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把诵读经典渗透到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经典的独特功效。要把经典诵读活动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贯穿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个方面,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注重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请于4月20日前将活动计划上报市语委办,活动开展后将收集的活动文字、图片、视频、媒体宣传等资料及时报送市语委办。
市语委办电话:0311—86036690。
市语委办邮箱:syw86036690@163.com。
石家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