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函〔2018〕62号
石 家 庄 市 教 育 局
石家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
特色学校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市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83号)和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二〔2013〕1号)精神,引导鼓励中小学重视和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教育质量和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现将2018年我市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一)评定标准
按照市教育局、市语委《石家庄市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石语〔2017〕4号)要求,认真
做好准备工作。
(二)申报类别与名额
申报类别为中小学校(包含中职学校),每县(市)区推荐申报学校1—2所。
二、申报方式与程序
(一)县(市)、区语委,市直属校申报
县(市)、区语委实地考查择优向市语委申报,市直属学校直接向市语委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石家庄市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1),学校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工作汇报,与4月30日前将电子文本发至市语委办邮箱:syw86036690@163.com。
(二)市教育局、市语委评估验收
市语委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验收,市语委根据县(市)、区工作情况确定验收时间,全市创建工作在2018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市教育局、市语委对达到标准的学校发文认定称号并授牌。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握标准。在学校创建过程中,各县(市)、区语委要加强指导监督,保证特色学校的质量。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特色学校建设水平。
附件:石家庄市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