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石家庄市中考各类学校招生控制分数线已划定
招生考试简报(第 4 期)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2007年7月5日
我市2007年中考阅卷、登统、划线工作已于7月5日全部结束。经市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类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市区高中:375分。
2、市区综合高中、民办高中最低控制线:340分。
3、市区高中艺术特长生:300分。录取时按不低于具体招生学校公助生实际录取线的80%,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报考12中、6中音乐、美术专业班的考生,音乐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37分,美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专业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报考市二中美术专业班的考生,专业分最低控制线:140分,录取时专业分以上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但不得低于其公助生录取分数线的80%。
4、体育特长生: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188分。录取时,文化成绩要达到具体招生学校公助生实际录取线的50%。
5、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42中、43中公助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568分,择校生:545分。
二、市属师范类学校的教育专业、市幼师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260分。
三、五年制(含3+2)大专班最低控制分数线260分。普通中专不再划线,考生可查《石家庄市2007年中考招生简章》,根据自己的成绩选择所报学校的志愿,并填涂《机读志愿卡》。
报考幼师的考生,7月10日上午8:00到幼师面试。地点:合作路462号,电话:83618144,83618470。
报考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7月12日上午8:30分在省人教中心(联盟路水上公园对面)参加面试。
请家长提前到相关高中学校咨询报名事宜,原定7月8日上午10:00家长参加的中考填报志愿指导会按原计划进行,班主任临时办公地点在206教室,临时指定教室安排如下:
班级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人数 |
54 |
53 |
54 |
54 |
59 |
59 |
56 |
61 |
59 |
59 |
67 |
69 |
58 |
70 |
72 |
楼层 |
一层 |
二层 |
开会教室 |
101 |
102 |
103 |
104 |
105 |
106 |
107 |
108 |
109 |
110 |
201 |
204 |
203 |
202 |
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