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科技局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石教〔2011〕210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科技局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联合举办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中小学
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科技局、科协,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鼓励和倡导中小学生从生活实践出发,积极探究科学问题,进一步培养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研究决定举办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中小学“探索者”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届“探索者”创新大赛的主题为:“体验、创新、成长”。
二、大赛内容
本届大赛项目包括学生作品类七项:中小学生发明创造作品、科学研究论文、信息技术应用成果、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科学幻想绘画、科学幻想小说、机器人比赛(其中机器人比赛的时间、地点和竞赛办法另行通知);教师作品类2项:教师创新教育论文、远程教育应用成果。
三、组织实施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科技局、科协等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届大赛要求,认真做好参赛作品的初评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本届活动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职中)三个级别分别评选。参赛作品须经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牵头评审,以县(市)区为单位(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择优推荐参加市级竞赛。各单位向市申报作品及项目数量为:县(市)、区各项(学生7项、教师2项)均不超过25件,直属学校各项不超过10件。
四、奖励办法
本届竞赛活动设立竞赛优秀项目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参赛学校奖。凡获本届竞赛活动市级一等奖作品的辅导老师,颁发“优秀辅导员”证书;组委会将优秀作品和项目推荐参加河北省和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生参赛及获奖情况将作为科技创新示范学校评选的依据之一。
五、有关要求
参赛者要坚持“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的“三自原则”,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三性原则”。
(一)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科技实践活动和机器人以外的参赛作品仅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否则不予申报。
(二)曾参加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成果。
(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作为集体项目申报,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为同一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
(四)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09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
(五)科幻小说参赛作品一律用A4纸打印,并附带一份WORD制作的电子版文档。
(六)科幻画的参赛者要围绕本届创新大赛的主题进行创作,作品尺幅一律用4(54cm×38cm)开纸。
(七)所有申报作品附申报书一份(见附件1),论文类作品需填报查新报告一份(见附件2)。
(八)各学校要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科普工作者和有关学科教师为成员的创新大赛评选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本校作品的评选、答辩,对向上一级申报的参赛作品必须在校内按校务公开程序公开、展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抄袭等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九)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与科技局、科协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学校申报的作品进行初评上报,上报市级参赛作品的学生必须具备市级科技创新会员资格,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作品申报一览表(见附件3),在申报作品的显著位置标注科技创新会员注册编号。各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务于2011年12月22-23日将上报申报作品、申报书、查新报告及申报作品一览表(电子版)报送到石家庄市特教学校(长征街与和平路交叉口南行100米路东)。申报作品必须逐级上报,过时不报视为弃权。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信息一经提交恕不退还,请参赛人员自行备份。
附件:
1、作品申报书
作品申报书.doc
2、申报作品查新报告
申报作品查新报告.doc
3、作品申报一览表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科技局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创新大赛△ 通知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