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考优惠照顾考生资格审查的
通 知
学校提醒:所有材料于5月29日中午前给班主任审核。
装档要求:
1、每人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皮上按下列表格内容标明:
报名顺序号 |
姓名 |
班级 |
优惠代码 |
优惠名称 |
优惠分数 |
内容(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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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原件均需要复印件。复印件(A4纸)每一页的右上角注明报名顺序号(非准考证号)、姓名、学校。无论何种加分,都需要学生户口页复印件一张。复印件一式一份,附在《2013年中考考生优惠照顾情况登记表》后面,竖式左上角装订在一起。装订顺寻为 最上面是《2013年中考考生优惠照顾情况登记表》,然后是各种优惠证件复印件,后面是各种证明复印件,最后是户口复印件。
3、“探索者”要注明届数、页数、获奖类别、序号(证书上有)。
4、原件放在前边,复印件放在后边,装入同一个档案袋。
各种优惠照顾需提供查验的材料:(需要户口本的不能单拿学生户口页,否则无法通过)
1、体育类优惠除原始的证书和相关证明外还要出示经市教育局认证后下发的加分证书(认证正在办理中,请咨询市教育局思政体卫处)。
2、少数民族考生要有县(市)、区以上民委(民族宗教事务局)开具的原始证明(开证明前需到学校开学生证明)、学籍表及家庭户口本,因户籍内容不全不能体现其民族身份的,还要出示其必要的证明;有更改民族身份的,还要出示民族更改审批表。(市内五区和各县都有民族宗教事务局)
3、烈士子女出具“烈士证书”和市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咨询市民政局)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要有市侨办开具的原始证明;台湾籍青年要出具学籍表、家庭户口本及市台办开具的证明。(咨询市侨办)
5、侨眷高知子女要有省侨办开具的原始证明及相关人员的高知证件、家庭户口本、学籍表。(咨询省侨办)
6、现役军人子女须由师级以上政治部开具原始证明并交验军官证、家庭户口本、学籍表,证明要经班主任签字、校长签字、毕业学校盖章。
7、农村独生子女须由县级以上计生委开具证明并出示家庭户口本。
8、参加石家庄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大赛获一等奖奖励证书。
要求证明材料上签字或盖章的必须签字或盖章;要求提供原始的证书或相关部门下发的原始文件的,必须提供,凡只交验复印件而不能提供原始证件,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一律不能给予优惠加分。
提醒:集体户口,需要拿 集体户口首页(户主页),学生父母户口页,学生户口页。户口页都要复印。并开具单位证明。
报考类别:综合类(99);音乐类(66);美术类(88);书法类(55);体育类(33)
附件一:《2013年中考考生优惠照顾情况登记表》及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二:市考试院《2013年优惠条件及照顾分值》
2013年优惠条件及照顾分值
按照教育厅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013年中考优惠条件和照顾分值如下: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重大国际比赛以及国家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或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及二级运动员,且在报考当年经过市教育局组织的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合格的考生,照顾20分。2011年秋季进入初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由原来的在考生中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照顾16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
(4).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8分(按石家庄市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在市区参加中考的除外)。
(5).现役军人子女照顾8分。
(6).少数民族考生照顾8分。
(7).参加石家庄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大赛获一等奖的初中阶段学生奖励5分。
以上照顾分数在普通高中招生时计入考生总成绩。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凡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一律由招生部门负责在媒体公示,接受监督。
优惠代码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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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代码 |
优惠名称 |
优惠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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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高水平运动员等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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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烈士子女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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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归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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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归侨子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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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华侨子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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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台湾籍青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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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侨眷高知子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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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农村独生子女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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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现役军人子女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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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少数民族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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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探索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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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4日
中考科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