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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意见》及七个配套文件 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06-11-17 00:00:00

深圳出台《意见》及七个配套文件 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让所有孩子都能享受公平教育

2006-11-17

  11月16日下午,深圳市委、市政府召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市委书记李鸿忠、市长许宗衡强调: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措施,依法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实行问责制,让孩子在同一起跑线上享受公平教育。市长与6区区长签订《深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书》,立下军令状:用3到5年时间,或者更短的时间,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在设施设备、生均经费、师资队伍和办学水平等各方面均衡发展。

  日前,深圳3-6岁儿童受教育率达98%以上,户籍适龄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成为广东省第一个教育强市。但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在区际之间、校际之间、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不均衡,民办学校办学管理急需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为此,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及7个配套文件,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体政策措施包括:

  ——大力推进学校规范化建设。颁布实施《深圳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配置标准(试行)》和《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强调规划部门要会同教育、国土房产部门,研究编制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对全市义务教育发展统筹考虑,留足义务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调整用地。新建学校,必须不折不扣落实规范化配置标准;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未达规范化标准的学校,要制定限期改造计划。

  ——建立教育经费均衡分配机制。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年度预算内教育投入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和同期物价上涨幅度。实施全市统一的《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和《深圳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拨款标准》,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拨付经费,其中教育事业费附加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不低于65%。尚未达标的学校限期达标,新建学校一律按标准一次性达标。

  ——统筹配置师资,实施结对帮扶工程。全市公办学校一律按在校生数和全市统一的编制标准核定教师编制和配置专业技术岗位,建立在岗教师轮岗交流和对口帮教制度、优秀校长对口帮带制度。《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实施办法》规定,按照省级学校与非省级相对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教研部门学科帮扶、学科结对帮扶、人才交流帮扶等形式,从2006-2007学年开始,以一学年为一期,三年为一周期。

  ——严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出台并落实《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市、区两级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诚信守法的民办学校。

  ——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原村办 小学及特区创建初期低标准学校改造工作。宝安、龙岗两区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96所原村办学校的标准化建设。

  ——实现全市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各区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特区创建初期兴建的一批低标准学校改造和扩建,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各区教育资源服务器必须接入市教育城域网,统一使用教育域名和IP地址。加大各类教育信息资源整合力度,积极开发网络教学资源,实现教学优质资源共享。


  ——依法维护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严格执行《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办法(试行)》等各项政策,确保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户籍儿童能够在深接受义务教育。完善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资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杂费或由政府给予必要的补助。


  ——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实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责制。市监察、督导部门按照《深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办法》的要求,对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义务教育学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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