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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工子女享受“同城待遇”

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06-12-21 00:00:00

公办校免收借读费 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河南民工子女享受“同城待遇”

2006-12-21

  “俺娃这学期变化可大啦!”来自河南省光山县农村、随打工父母进城的马航宇到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小学才两个月,家长就发现他变得有礼貌、爱学习、讲卫生了。其实,像马航宇这样随农民工进城同住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河南今年就有32.3万人。作为“新市民”,他们与城里的学生进一样的学校,受一样的教育,共同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为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该省规定,对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农民工子女,城镇公办学校要切实做到无条件接收,一律免收借读费。同时,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制订分期收取正常费用的办法;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学。接收学校都将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对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针对农民工子女入学时年龄差别大,学习生活习惯差,家长忙于做生意与孩子交流少等情况,各接收学校每学期初都要深入了解每位学生的家庭基本情况、求学经历等,开展养成教育。

  多项措施并举,使河南省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每年入学率均超过97%,其中,入公办中小学比率在85%左右,因免除借读费而减轻农民工家庭经济负担每年都在8000万元左右。特别是2006年,河南省各地加大工作力度,秋季新学期农民工适龄子女的入学率达到了99.6%。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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