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07-09-28 08:30:00
教基厅[200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规范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加快推进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信息化工作,现将《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
教育部办公厅二○○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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