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08年中考招生简章》所刊登的各学校招生计划,均由省考试院、市发改委及市教育局批准并下达,由市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合理选报志愿。凡准备报考编有招生学校代码学校(含普通高中、五年制大专及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都要填涂《机读志愿卡》,志愿卡不能折叠、损坏。报考该简章上没有编写招生学校代码学校的志愿,考生可凭中考成绩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现就如何填报志愿说明如下:
1、今年招生录取共分五批。第一批为部分市属省级示范性高中:市一中、二中、辛中、正中、石家庄实验中学及一中国际班、二中国际班、二中分校、辛中明珠中学、正中分校;’第二批为其他市属及区属省级示范性高中:师大附中、4中、5中、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54中及师大附中分校、15中国际班、17中国际班、18中国际班、42中分校、华英外国语学校、同文中学;第三批为:市区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元氏师范特色高中班、耀华中学;第四批为:五年制(或3+2)大专班;第五批:普通中专。
2、录取按批次进行,每—一批录取结束后进行下一批学校的录取。普通高中设两个公助生志愿、一个择校生志愿、——个分校生志愿;五年制(含3十2)大专及中专设2个志愿。每一批高中录取时先录取公助生,待该批所有公助生计划录取结束后再录取择校生,所有学校的择校生录取结束后录取分校生。高中分配生为公助生,公助生包括统招生和分配生。公助生录取的原则为:先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不考虑音体美类考生志愿)录取统招生,然后录取分配生(分配生只考虑第一志愿),待所有学校的分配生录取结束后,将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改为统招生进行第二次录取,如考生仍不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此时可考虑第二志愿,但要降低其20分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
3、招生范围。辛中、正中、石家庄市实验中学只招收各县(市)、矿区的示范性高中类考生;市区普通高中(公助生、择校生)只招收市区考生;42中、43中按招生计划比例招收部分县(市)、矿区考生;市6中、12中在艺术教育比较薄弱的县市可按计划招收20%的艺术考生;元氏师范特色高中班、各高中分校及举办的特色班、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4、高中分配生计划,市区已分解到各学校,县(市)只分解到各县(市),录取时按各分解计划,以学校或县为单位录取。
5、辛中“珍珠班”(全市招生)、市9中“希望班”(全市招生)、师大附中“宏志班”(全市招生)、17中“宏志班”(招收辛集、晋州、栾城、井陉、元氏、赵县、高邑、新华区、桥西区、桥东区、矿区、高新区)、27中“宏志班”(招收平山、灵寿、行唐、新乐、正定、无极、深泽、藁城、鹿泉、赞皇、裕华区、长安区)、15中及24中的“山区班”(招收平山、赞皇、灵寿、行唐、元氏、鹿泉、井陉)按其招生范围招收家庭贫困、学习优秀的考生;15中“飞行员基地班”(招收经空军招飞部门体检合格的考生)、19中“军队预备役班”面向全市招生。上述学校所招收的学生均为公助生,欲报考上述学校志愿的考生可先与学校联系。2中分校、辛中明珠中学、正中分校的志愿填涂在第一批分校一栏内;24中自强学校、华英中学、同文中学志愿填涂在第二批分校一栏内;耀华中学志愿填涂在第三批分校一栏内。上述学校招收的均为收费生,面向全市招生。
•6、凡报考第一批、第二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等地不能少于3个A且不能有D;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12中、13中、19中、21中、25中、49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地不能少于2个A且不能有D。
7、凡准备报考五年制(含3+2)大专及普通中专的考生,都要填涂《考生机读志愿卡》,各学校不得限制考生填报。考生要认真阅读所刊登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合理选报学校,录取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凡因盲目填报志愿入学后被校方检查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其后果由考生负责。有些特殊专业要求提前面试的,考生要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体检。
8、原郊区、正定、栾城已划归市区的考生,如在市区学校就读不具备走读条件的,仍可填报考辛中、正中。
9、在市区按44类报考的考生,不得填报国办普通高中志愿。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允许填报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五年制(含3+2)大专。
10、高中音体美类别(33、66、88)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自由选择是否填报音体美专业志愿,也可以直接填报非音体美类高中志愿。凡招收音体美专业的学校都分别编有艺术类和非艺术类不同的代码,如师大附中,其学校代码有非艺术代码1108、择校生1208、分校1408、音乐生1608、美术生1808、体育生1508,考生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志愿正确的填涂学校代码,一旦填涂有误将不能被录取,无法补救,且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负责。
1l、小语种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其志愿只允许填报招收小语种考生的学校。
12、各类学校都有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合理选报志愿,志愿一经上报则不得更改。如盲目填报或填涂错误等原因影响考生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13、各中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限制考生填报志愿,如有此类情况发生,考生可直接向所在区、县招生办进行举报,并可直接到所在区、县招生办领取志愿卡填报志愿。市考试院咨询及举报电话:87053076。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200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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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考考生填报志愿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