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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xiaoba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18-01-21 08:33:06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
寒假、春节将至,全国、省市“两会”将先后召开,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政府、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全区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寒假、春节和各级“两会”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学校安全稳定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校(园)长负责制,校(园)长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和每个教职员工,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全力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二、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级各类学校在学生放假离校前,要充分利用“河北省安全教育平台”资源丰富的优势,结合当地冬季易发事故的特点,通过安全教育课、班队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通过教育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一是出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预防踩踏,出行乘车要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乘坐违规车辆,遇到大雾、道路结冰的天气,尽量不要外出,防止发生交通事故;二是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遵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不到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伤亡事故;三是进行食品、火灾和预防滑冰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并进行有关卫生防疫健康知识的普及,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求家长在回执上签字),提醒家长切实担负起学生放假离校后的监护责任,防止发生食品、火灾、滑冰溺水、煤气中毒等事故;四是按照教育部联合多部门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防止校内外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三、认真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制定的《关于2017年今冬明春学校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寒假前、春节后和“两会”期间,重点对学校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在建工地等场所及消防、电器线路、燃气取暖、校车(含其他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并登录“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安排专人限期整改到位,按规定及时销号;对短期难以整改的较大隐患要书面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专题研究尽快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发生安全事故。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寒假、春节前,特别是各级“两会”期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查找包括与学校有关人员存在的信访隐患。对各类信访隐患都要精准摸排,建立台帐,制定方案,明确包案领导,做好化解稳控,坚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要密切关注校园网络舆情,加强正面引导,确保我区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五、严格值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保证通讯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对各种安全稳定突发事件,要按规定按程序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切实做到果断决策、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春季开学后,区教育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校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各单位要确保安全稳定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裕华区教育局
                                      201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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