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忽视思想道德教育是家庭教育最大失误
2004年03月26日
新华社天津3月24日电(记者周润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布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久前,参加中央综治办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全国范围进行的闲散未成年人犯罪调查的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关颖,通过对2千余名未成年犯和1千余名普通未成年人调查资料的分析比较认为,忽视思想道德教育是家庭教育的最大失误。
据关颖介绍,该项调查列出了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中涉及的学习功课、健康、体育锻炼、与同学交往、师生关系、业余爱好、思想品德、吃饭和穿衣、花钱、心理状况、闲暇活动等13项内容,考察了父母对孩子是否关心、关心的程度。
统计结果表明,未成年犯和普通学生的父母对孩子关心方面的最大差异,非常突出地表现在对孩子思想品德的关心程度不同。普通学生的父母对孩子思想品德的关心程度最高,都排在13项内容之首,而未成年犯父母对这方面的关心程度都在第4位之后,说明他们并没有充分认识“德是为人之本”的道理,“重智轻德”的教育价值观使他们在孩子的教育上出现致命的失误,以致孩子在做人最基本的问题上栽了大跟头--孩子尚未成年便走上了犯罪道路。
关颖认为,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家庭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关系到孩子走什么路、做什么人、能否成才的关键问题。现在有许多父母往往是一想到培养孩子成才,就很自然地联系到智力开发,一讲到家庭教育,认为就是盯住孩子的学习,而对于孩子如何做人的起步教育则忽略不管。
关颖说,事实上,家庭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有着天然的优势。从人的社会化过程来看,未成年阶段是人的品德、个性形成的重要时期,大部分时间是在家庭度过的。这个时期的孩子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接受能力和模仿能力都非常强,所以也是父母对孩子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最佳时期。从家庭教育的特点来看,它融于日常生活之中,教育与生活在时间、空间、活动上往往是统一的,更容易被孩子所接受。所以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道德教育,比任何教育载体都更具优势,关键是父母要提高认识,社会也应当对父母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摘自 新华社 (J-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