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长张福森4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四五”普法工作三年来的基本情况时说,全国80%以上的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90%以上的在校学生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法制宣传教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率保持在1‰以下。
张福森说,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四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三年来,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大力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蓬勃开展。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积极推行党委理论中心组举办法制讲座、集体学习法律知识制度,普遍成立了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每年至少举办1-2次法制讲座,法律课程列入了各级行政学院的必修内容。国家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活动逐步深化,全国基本实现了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
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加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意见,在中小学校基本实现了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正在形成。一些省份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先学法,获得普法合格证后,再组织外出务工;一些大中城市对企业外来务工青年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区还通过开设法律服务咨询热线、设立青少年维权岗等,为吸引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参加社会法制实践提供了新的载体。
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依法管理水平有了明显增强。许多企业在决策程序、质量管理、合同管理、企业担保、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依法制定了规章制度,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既保证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广大职工普遍提高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学会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