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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传真

上海将在青少年中普及“生命教育”

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04-06-04 08:54:00

  上海正在制订并即将出台《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对青少年进行生命起源、性别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存训练等方面的指导。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最近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未成年人的“生命教育”。开展“生命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培养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珍惜和尊重的态度,增强爱心和社会责任感,使学生在人格上获得健全发展。

    “生命教育”的内容还包括: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制订学校心理健康指导纲要。在教师中开展岗位培训,提高学校心理健康辅导教师的专业水平。同时,上海还将加强学生危机干预体系研究,制订中小学生的心理测量表,筹建上海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对于行为偏常的学生,《意见》表示要重视对他们的心理疏导和教育管理,帮助他们矫治偏差。

    “生命教育”的对象还包括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上海即将建立未成年人监护人培训制度,计划到2010年,全市的监护人受培训率达到90%。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亲子观和成才观,普及道德修养、营养健康、体能训练、心理健康指导等方面的家庭教育知识。对散居、困境、流动人口的儿童家庭,上海还将有针对性地开展咨询、活动、训练和服务。

    目前,上海正在集中力量编写一套高质量的思想政治课教材,删减现有德育教材中脱离实际的教育内容,加强“生命教育”等切合德育实际、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上海市教育部门表示,将在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等各门课程的教学中,充分挖掘其中蕴含的德育因素。

    对于学校教育中的“育分不育人”的普遍现象,上海市明确表示这不利于开展“生命教育”。因此,上海市教育部门严格规定,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高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半小时,严禁在课余时间和假期举行整班补课,严禁偏题、怪题、难题。同时,还要确保高中生每年30天、初中生每年20天、小学生每年10天的社会实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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