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苛求人人成才,但必须个个成人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教育传真

教育传真

一费制方案获准施行

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04-08-31 07:35:00

“一费制”试行方案获准施行

 

   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提交的《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试行方案》,28日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实施。“一费制”收费按学期收取,每学期收费标准为学年收费标准的50%。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的费用。 从2004年秋季新学年开学开始,全省政府举办的普通小学和初中(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初级职业中学及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开始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县城学校按此标准执行,农村小学和初中学校仍按照2002年省规定的“一费制”收费标准执行。
    方案规定,“一费制”收费标准以省定公用经费标准以及现行收费项目和代收费项目(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及其标准为基础,考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群众承受能力,根据地域间、城乡间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情况,分地域、分城市和农村、分年级分别制定“一费制”收费标准。
    方案特别强调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其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级政府通过“两免一补”(减免杂费、减免课本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开设“扶志班”等方式予以资助,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这次“一费制”收费标准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线两厢”区域发展战略,将全省11个市分为三类,每一类地区的学校具体分为城市(含县城)和农村学校,分类别、分城乡制定的。城市为11个设区市的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农村为城市和县城以下的农村(含以镇建制的镇政府所辖地)。杂费标准中包含了冬季取暖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电教教材费等。考虑北厢地区冬季取暖期较长,适当提高了北厢地区中小学杂费标准。
    执行“一费制”后,取消借读费,不得再收取取暖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和电教教材费。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的学校,其信息技术装备应达到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要求,并开足信息技术教育课程,不得搞跨校(跨学区)上课收费。3-9年级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的学校,相应扣减对学生的收费,其中3-6年级按每生每学年50元、7-9年级按60元扣除。
    方案中课本费是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材收费,不含教辅材料、可选用的课本、听力磁带等。课本费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课程计划和省教育厅公布的《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河北省普通中小学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必备学生用书,结合教育部门当前选用课本的版本,按照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核定的课本价格计算。2004-2005年度课本费最高限额,按照是否实行新课改,将课本费标准分为新课改前和新课改后两类收费标准。表内课本费标准为2004-2005年度未实施新课改的我省中小学开齐课程应购买课本的最高限额。新课改后的课本价格按照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核定的具体课本价格执行,待新课改教材全部出齐后另行公布标准。鉴于学校今年秋季的课本已在春天预订,今年秋季的课本费可按预订种类的实际价格计算公布,2005年春季开学要全部按以上标准执行。
    作业本费标准为小学1-2年级每生每年作业本费不超过12元,3-6年级不超过17元,初中每生每年不超过28元。
    课本费、作业本费为代收费,实行"多退少不补"的管理办法,不得突破最高收费限额。学校应对各年级、各册课本和作业本费价格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特殊教育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授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备案。
    对"一费制"外的其他收费问题,方案规定向寄宿制学生收取的住宿费、向参加中考的学生收取的中考报名考务费、向参加体检学生收取的体检费(每生每学年最多一次);对中小学组织课外活动或为学生提供服务确需收费的,学校要严格控制,不得盈利并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具体是:校外军体食宿费、爱国主义电影票费、校外存自行车费(在校园内存放不得收费)、校服等;对与学生学习相关联的优秀教育教辅类报刊、学具等,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行摊派征订。学校不得收取保险费、考试试卷费、毕业证书费、饮水费、补课费等。 
 

返回

上一篇:小平同志光辉的一生

下一篇:一费制想说爱你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