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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立法规定:学校午休期间不得拒学生入内

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04-10-18 14:44:00

深圳拟立法规定:学校午休期间不得拒学生入内


  日前,深圳当地媒体对该市部分学校中午关紧大门、拒绝学生入校情况做了连续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审议《深圳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时强调,学校在午休时段不能拒学生于校门外。

  一些学校认为,12:00-14:00时,老师或是休息,或是离校。学校几千名学生年龄小,很多行为不能自控。中午若让学生进校又无人看护,很容易出事,不利于学校的管理,故采取中午关门的做法。

  但有关人士认为,中午被拒门外的学生或在学校周围游荡、嬉闹,或逛街、上网吧消磨时间,此类行为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将更大。为此,《深圳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五条规定:“在7时至18时的时间段内,学校不得拒绝本校学生入校或留校。”多数委员认为,午休时段应让学生进校门。这虽然加重了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但从学生的安全角度考虑,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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