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体育列入中考考试 理化实验可选一科
2005年我市中考政策已经确定,今年中考变化最大的是:把体育列入升学考试范围,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由学生任选一科参加考试。市一中省信息技术实验班和省体育奥班、市二中省理科实验班今年起停止招生。
考试科目及分值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采取“两考合一”的办法进行。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2005年6月21日至22日,体育考试时间定于4月至5月份进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4月下旬开始,到5月底全部结束。
文化课考试总分60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40分、笔试8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思想政治55分、历史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采用开卷笔试,其它各科采用闭卷笔试。
体育考试以满分3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中考体育考试成绩(30分)=体育课成绩(6分)+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成绩(3分)+体质健康测试(21分)。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可免试,按满分的70%计入中考体育总分。伤、病临时免考的考生一律按10分计算成绩(不能免试某一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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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由学生任选一科作为升学考试科目,满分为10分;作为该科毕业成绩时,满分为30分。另一科作为毕业考试科目,由学校自行组织,满分为30分计入毕业成绩。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重大国际比赛以及国家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6名或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通过市教育局资格认定合格者照顾50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单项前5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及二级运动员,通过市教育局资格认定合格者照顾20分;烈士子女照顾16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及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照顾8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8分;现役军人子女照顾8分;少数民族
考生照顾8分;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大赛获一等奖的初中段学生照顾5分。
报考初中起点“3+2”大专班的考生优惠类别及照顾分值,由市考试院根据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文件确定。
因听力残障不能参加英语听力测试的,由学生本人提出免考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市残联出具的学生本人的残疾证明,经所在学校核实,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于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听力成绩按笔试成绩乘以听力分数与笔试所占分数的比值,换算后计入中考英语总分。
招生录取有十项规定
市区各普通高中,市54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的新生录取工作由市考试院负责;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由学校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自行组织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学籍管理部门备案;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综合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方案,中考成绩公布后,自行组织录取。允许市区各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农村学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及有相当学历的学生实行注册入学;初中起点“3+2”大专班学生录取工作由市考试院负责;参加国家级科技发明创造比赛获得优秀成绩的特长生,省、市示范性高中可以破格录取;市42中、市43中两所外国语学校高中招生执行2004年有关规定;市6中(省级艺术示范性高中)面向艺术教育比较薄弱的农村县(市)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名额不超过该校高中艺术类招生计划的20%;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在鹿泉市、藁城市的招生计划,参照2002-2004年3所学校在这两市实际招生人数的平均值,由市考试院分配招生指标;市2中分校、正定中学分校、河北师大附属中学分校、明珠中学、五洲中学等5所学校实行自主招生,由各学校制定招生方案;市27中举办的“宏志班”的招生办法,执行2004年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