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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教育投入不足 领导将受处分

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05-05-08 08:25:00

河北:教育投入不足 领导将受处分

    河北省日前出台规定,地方教育投入不足者,相关领导将受到处分。

  目前,河北省部分农村中小学经费困难,历史欠账较多。去年,河北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文,要求该年执行预算内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按照规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农村小学每个学生每年15元到60元,农村初中每个学生25元到90元,并规定生均公用经费要根据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需要和当地财力的增长而逐年提高。

  但是,个别地方政府由于财政困难,并未将公用经费纳入财政中。有的学校仅仅依靠学杂费维持运转,有的地方政府拨付的公用经费少之又少,远远未达到标准。石家庄某贫困县有数万名中小学生,但其拨给教育局的公用经费只有区区2000元,平均每个学生不足1毛钱。有的地方财政甚至挪用学生杂费,使当地学校经费更为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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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教育局为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学校规规矩矩收费,提出对乱收费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一经查实要立即清退全部乱收费金额,并按其乱收费款额的10倍扣减学校的投入经费。乱收费责任人要被追究责任,负有领导责任者撤销现任职务;负有直接责任的教职工,解除其聘用合同;乱收费单位在年度考核、评优创先中“一票否决”

  日前,河北省省委、省政府做出决定,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求全省各市、县(市、区)政府必须按照标准,足额落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和预算内公用经费。全省财政新增教育事业发展经费,70%以上用于农村教育。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各县(市、区)确保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及补充公用经费。

  河北省规定,地方政府如按可比口径计算当年达不到《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或不能按规定拨付公用经费,或截留挪用教育经费者,将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河北省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据该省财政部门介绍,今年,全省省级预算安排农村教育(基金)3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亿元,增长幅度为50%。省财政安排资金8000万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到2007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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