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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鼓励城镇教师农村任教

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06-02-23 08:32:00

解决城乡教师结构性矛盾
新疆鼓励城镇教师农村任教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今后,新疆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除年满55周岁的男教师和年满50周岁的女教师外,必须要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边远贫困地区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同时,自治区将鼓励城镇超编教师赴农村任教。

  据介绍,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有中小学教师20多万人,但却存在着城镇教师超编、农村教师不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结构性矛盾,促进自治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日前提出,要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任教服务期制度,以促进教育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根据自治区要求,今后新疆将有计划地开展城镇支援农村、强校支援弱校的工作,鼓励和组织城镇、城市、强校的超编教师到农村和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任教,逐步实现教师交流定期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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