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传真
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06-02-27 08:09:00
本报北京2月25日讯(记者 储召生)备受社会关注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今天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义务教育法》作出部分修改补充,涉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源配置、学校安全、教育收费等方面的内容。在今天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教育部部长周济对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作了说明。
据了解,现行《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7月1日施行以来,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总量不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负担较重,应试教育没有得到根本改观;义务教育资源分配不尽合理;有些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现象严重;义务教育学校时有事故发生;一些人利用义务教育教科书的编写、出版和发行谋求不正当利益。针对这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草案分别作出调整。
本次修订的核心之一是为了解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草案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在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提出明确目标的基础上,规定对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不得收取学费,并逐步免收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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