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苛求人人成才,但必须个个成人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教育传真

教育传真

关注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06-03-30 08:01:00

  3月27日是全国第11个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当天下午,在教育部召开的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上,众多与会媒体记者——关注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有关提问。

  不能因怕出事故而不组织活动

  有记者问,现在已是春天,许多学生都希望学校能组织去春游,但不少学校由于担心出现安全问题,不敢组织学生春游。请问教育部如何看待这一情况?

  教育部基础司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一情况,教育部的观点是,既要鼓励学生走进大自然,同时也要加强防范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怕出安全事故而不敢组织活动。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指出,日前有媒体报道“春游解禁”,用词很不恰当,因为教育部门从来没有禁止过学校组织春游,而是一直提倡学生走向大自然、走向社会开展课外活动。但由于目前道路交通状况复杂,再加上学生人数较多,因此教育部一直强调,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特别是一些户外场所开展活动,一定要周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有预案,要精心组织,要有老师与学生在一起,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组织一些大型活动时要报告上级有关领导部门。

  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分清

  有记者问,校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了很大压力,这是否是学校不愿意组织活动的原因?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的是怎样一种责任?最重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这位负责人同意记者的观点。他说,现在校长承担着很大压力,因为如果出现安全问题,作为第一责任人,校长要承担责任。他指出,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如学校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学校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以及与家长的沟通等,如果校长没有做到就要被问责,如果由于校长工作的失误造成了师生生命财产损失,要根据有关规章制度追究他的行政责任,如果因为校长的失误触犯了法律,要根据有关法律追究他的法律责任。所以,对一个校长给予什么程度的处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事故发生的情况、原因以及造成损失的大小。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分清校长应该承担的责任很有必要。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是对校内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的安全负责。学生到了社会上,在校外其他地方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出现了受伤甚至死亡等情况,要追究造成这个事故的社会原因,而不是追究校长的责任。目前,从有关部门上报的数字和案件的情况来看,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在校内比较少,绝大多数发生在校外;出现在校内的事故,主要原因是制度不健全、防范不到位,另外有一些是意外事故。

  这位负责人呼吁,社会和新闻媒体要多为校长的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因为校长的压力太大了,很多事情都是第一责任人,校长很难当。希望社会能体谅学校和校长,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切实把每一个学生教育好,使每一个孩子平安、健康地成长。特别是出了安全事故的时候,也是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最痛心的时候,新闻媒体要多给一些温暖的春风,少一些不符合实际或不利于学校发展的炒作,要帮助教育部门和学校总结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加强心理疏导化解校园暴力

  有记者问,随着一些不良媒体对中小学生心理的毒害,校园暴力越来越频繁地在一些中小学校出现,对于这类校园安全问题,教育部有何措施?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校园暴力,教育部门和学校需要从两个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教育学生爱祖国、爱党、爱学校、爱同学,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另一方面,要加强学生的心理教育。他指出,学生们现在面临着各种压力,如考试成绩、同学关系、家庭问题等等,很容易带来心理问题,有时为了一些小事而发生口角甚至不理智地发生一些严重事情。因此,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他告诉记者,现在许多学校都开设了心理健康课,有专职心理教师和心理教室,学生可以在心理教师的帮助下化解不良情绪。

  《中国教育报》2006年3月28日第2版
返回

上一篇:第十一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

下一篇:2006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