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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传真

国各地推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综述

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06-05-18 07:49:00

  教育发展涉及千家万户,教育收费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今年春季开学以来,针对“择校热”、“校中校”、教辅教材过多过滥等问题,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治理工作已向更加注重治本的新阶段发展。

  理顺办学模式,叫停审批新的改制学校

  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曝光了8所学校的乱收费问题。其中,有的高中学校被曝光的缘由是“在公办学校内,设立‘校中校’”。一时间,有关“一校两制”、“校中校”的话题再次成为社会议论的热点。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2006年不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此,各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响应,认真加以落实。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形式的小学、初中,辽宁省教育厅明确规定,今后不准把公办优质学校转制,对已改制的学校要坚决进行清理规范;海南、江苏等省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并坚决制止公办学校开办“校中校”、“校中班”,对已改制的学校要加强收费监管,同时加强对“示范”、“星级”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制止把学校分为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的做法。河南省郑州市教育局将2006年规范办学的首要任务列为清理“校中校”,全面整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办分校的不规范问题,对顶风违纪、整顿不到位的个别学校“一律不下达招生计划,一律不准进行招生”。湖南、河南等省出台了有关规定:对个别地方初中学位严重不足,需要恢复公办性质的学校,坚决恢复;对有条件按照“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财务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教育教学”要求举办的,要实现完全独立。

  推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遏制择校热

  就近免试入学,是国家实行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但近年来,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够均衡,学校之间存在明显差距,“择校”成了很多学生和家长的无奈选择。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在近日举行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就坦言,择校问题是到目前为止治理教育乱收费过程当中“最头疼”的问题。

  2005年,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以区域推进为重点,优先解决好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力争在更大范围内逐步推进。要把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把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和改造城镇薄弱学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为了啃下择校这块“硬骨头”,各地出台了一系列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的措施,让学生可以放心地就近入学。

  “学校没有好坏之分,只有远近之别”,在安徽省铜陵市,上学无需择校费。其经验就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认认真真地做事,使优质教育资源真正向薄弱学校倾斜,而不是向“重点”学校倾斜;资源倾斜不仅限于经费倾斜,更在于校长、师资在各校之间轮换;将重点高中的招生名额平均下放到各初中学校,从根本上缓解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各校之间的应试竞争压力。

  相对小学和高中教育来说,北京市一些地方的初中教育是比较薄弱的。

  对此,北京市实施初中建设工程,由市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薄弱学校进行调整和改造。

  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理应得到充分保证和展示,而针对高中择校问题,各地正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30%,将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并使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逐年有所降低。湖南省常德市从今年秋季开始,市区5所普通高中学校全部停止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由此形成的经费缺口在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解决。此举每年可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约2000万元。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杜绝各种变相乱收费

  在防治教育乱收费的过程中,教辅资料过多过滥,以及有偿补课、实验班、特长班和竞赛项目普遍存在的问题,加重了中小学生的经济负担和课业压力。对此类行为,各地均发文禁止。

  “治理教育乱收费就是要动真格,不管是哪个校长,无论他在其他方面的工作做得多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海南省教育厅厅长黄国泰的表态,显示了教育部门在治理乱收费问题上的坚定决心。

  选用教材与经济利益挂钩,是诱发中小学教材、教辅征订违规收费的主要原因。为杜绝这一现象,福建省对教材选用的机制进行改革完善,成立了由一线教学专家、教学骨干、学校校长、教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委员会。选用教材的结果,由省教育厅综合委员们的意见最终确定,并接受社会监督。新疆教育厅则规定,学生需要教辅材料时,由学生自己在图书市场购买。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进行的教育收费大检查中,以举办“补习班”、“实验班”、“重点班”为名违规收费,一向是查处的重点。山西省在深入全省11个市、36个县市区、抽查百余所学校后发现,2005年秋季开学后,朔州、晋中等大多数县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取消了重点班、尖子班、快慢班等。浙江建立了省级重点高中年审制度,对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整改不力、认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取消省级重点高中称号;重庆市严格控制各类竞赛活动,原定于3月中旬举行的重庆市初中物理奥赛被取消,只作为一般的作业练习,不计算成绩。

  实施收费听证、公开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听证和校务公开制度,让学校面向学生的收费项目都公开透明,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是各省市今年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的重头戏。

  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在今年9月之前,让老百姓在当地政府的网站上看到,凡是不公布的,将视为“乱收费”。教育部下达的这一限时指令,得到了各地的积极响应和坚决执行。

  江西省与各县市教育局签订教育收费“责任状”,严格执行亮证(教育收费许可证)收费制度;辽宁省各地普遍建立了由财政、教育、执收单位、代理银行四家联网的教育收费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了票款分离;海南省教育厅将校务公开纳入对学校工作和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的指标体系,近100%的公办学校实行了校务公开制度,65%的非公有制学校也实行了校务公开。

  教育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有了一定之规,各省市还要求学校和地区要切实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集中核算、统一收付的学校财务管理,到勤俭办学、勤俭办校的建设方针,再到良好教育行风和社会氛围的营造,在学校办学的各个监管环节,应有的措施一个不少,环环相扣。湖北很多学校校长反映,教育经费集中管理后,家长交费交得明白,学校经费有了保障,校长也从财务管理中解脱出来,能把更多精力用在教学管理上了。

  深受社会关注的规范收费示范县创建活动,全国已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这项工作。其中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评出119个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评议过程中。如上海市制定的达标区县评估标准中,将开展工作和执行规定的情况分成五大类21个小项,分别打分,并以群众评价为主要依据,使得评价更加客观真实;山西省制订了《山西省规范教育示范县检查验收考核评分细则》,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总分为100分,分值在80分以上的县才能认定为示范县,真正做到“宁缺毋滥”。

  梳理各地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举措,使人感到,无论从学校招生、入学、收费,还是教材征订、考试、办班,教育收费的各个环节基本都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治理教育乱收费正在走上依法治费的法制轨道。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教育各项事业的发展,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治理工作将向社会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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