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之外,学校根据“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增设了针对学生和班级更加细化的评选内容。评选“进步学生”(各班总人数的10%)、“礼貌之星”、“劳动之星”、“家庭小能手”、“学雷锋先进个人”“学雷锋先进小组”、“学雷锋先进班集体”、“感动班级/校园人物”。2008年6月评定了一次,12月下旬表彰了一批(每年都实施)。先进个人和接替由班级和年级主任推荐,教育处和校团委审核,经教职工和班级代表投票,在综合个人和班级整体情况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获奖个人和班级。获奖情况在教育处备案,获奖个人情况还体现在“基础性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里,存放在《成长记录袋》,中考时作为评定个人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