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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出台今年中考政策

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09-03-26 08:47:00

   严禁高中招生与经济因素挂钩

     昨日,省教育厅出台今年中考政策

    分配生比例由60%增加到70% 初中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

   本报讯 (记者 郭鹏)今年,我省中考分配生指标达到70%,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昨日,河北省教育厅下发了《河北省200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

  分配生比例达70%

  统招线下50分录取

  2009年,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要将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70%的公助生招生指标,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并纳入本地公助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

  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

  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要按照统一划定的各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录取,对部分初中学校在此控制线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可由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教育局收回,转为面向本地的统招生招生计划。

  6月21日至22日开考

  科目考试顺序有小调整

  今年我省中考考试时间定为6月21日至22日,考试科目为6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体育,总分630分。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今年中考部分科目考试时间进行了调整,其中数学考试时间由去年的6月21日上午改为6月22日上午,理科综合考试时间由6月22日下午改为6月21日下午,外语考试时间由6月22日上午改为6月22日下午。

  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体育继续考满分30分

  实验操作等市教育局定

  2009年,河北省将继续执行将体育成绩直接计入考生中考成绩总分,体育成绩满分为30分的政策。

  中考考体育之免考。因残疾、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满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因临时伤病申请免考体育的学生,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获准免考体育学生的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50%计分(不能免试单项)。

  中考考体育之缓考。因临时伤病、女生月经及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参加考试的考生,经学校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一次性补考(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并以此补考成绩计入考生中考总分。

  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理化、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在作为学生升学成绩时,既可采用等级制也可采用分数的方式呈现,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录取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确定;但按分数呈现时,学校应按照有关等级换算为分值的具体规定,将等级转化为分数并报招生考试机构。

  招生不能与经济因素挂钩

  初中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

  省教育厅指出,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校,规范学籍管理是基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现象。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精神,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

  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分值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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