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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传真

我省省属高校和厅属中专推行全员聘用制

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04-04-19 07:54:00

    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省属高校和厅属中专学校将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相关工作到200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据悉,全员聘用的基本程序包括岗位设置、竞争上岗、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等。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一般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办法,确定人员的工作岗位。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竞聘。面向社会竞聘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本学校的应聘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后,对管理人员和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以按其实际水平和业务能力,依据岗位需要,在学校内部实行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原职务和任职资格在档案中保留。

  学校的原有人员和新进人员,都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到当地人事行政部门进行签证,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满,双方根据自愿原则续聘或不再续聘。除原有教职工中首次签订聘用制合同和续签合同的、安置到学校的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外,其他人员要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确需延长的,最多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到12个月。试用期应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省教育厅要求,所涉及的学校6月1日前将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审批。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解聘、辞聘制度,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改善受聘人员的待遇。受聘人员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学校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定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方法,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向优秀人员和关键岗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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