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苛求人人成才,但必须个个成人
当前位置:首页>党团队建设>上级精神

上级精神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征集特色做法和先进典型的通知

作者:admin来源:四十中学更新时间:2010-11-06 01:21:00

[2010]18号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征集特色做法

和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支部: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紧紧围绕我区的活动主题和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新出了一批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紧密的特色活动,同时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以点带面提高全区活动总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特色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征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特色做法。与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紧密,特色鲜明的活动载体。既可以是党组织党员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也可以是推进社区建设、帮扶弱势群体、提高工作效率、开展便民服务等方面的新措施、新制度;既可以是党(工)委统一开展的活动,也可以是基层支部的特色做法。

2、先进典型。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集体和个人,可以是多年来的老典型,也可以是近期涌现出的新典型。

二、征集时间和征集方式

征集活动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30日结束。报送邮箱:yhqxxsj@126.com,联系电话:86578881,86578024。

三、征集要求

上报的特色做法和典型事迹材料控制在1500字左右,每个单位报送的数量不限。特色做法和典型事迹材料要注意选准主题和角度,切忌写成“高、大、全”,特别是典型事迹材料,不要搞成个人工作总结,要做到语言鲜活、事迹突出。区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择优在活动简报上刊发,并择时辑印成册印发全区。

 

                             区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2010年10月21日

 

返回

上一篇:下发《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委员会创...

下一篇:关于开展“全面对标、夺旗争星”活动的